来源:潜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为充实和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1.综合管理岗3名;
2.执纪执法岗7名。
二、选调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现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综合管理岗位,需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5.执纪执法岗位,具有法学、审计、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学历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该岗位工作强度较大,需经常加班、出差。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报考者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本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具有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经历。选调生应符合在村任职满2年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干部有回避关系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10月28日--11月6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②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③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⑤2018招录的选调生必须有地方和单位出具在村工作两年的证明,并由党委(党组)书记、组织委员、纪委书记签字认可。
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317室)。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市纪委监委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纳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发放准考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向报考人员反馈理由。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笔试。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自我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面试结束后,按选调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对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察看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考察资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调动。根据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转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表现,对选调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报省纪委监委批准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选调要求
1.本次选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2.选调期间,严格遵守市纪委监委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
3.选调过程中,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五、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28-6243234。
中共潜江市纪委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