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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来源:清风潜江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为巩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市纪委监委、市经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征集内容


资金管理方面。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坐收坐支、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白条入账、虚假列支,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违规出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擅自决定资金使用重大事项、不进行公开公示、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

资源管理方面。在集体资源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问题。不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不签订合同或签署不完全合同超期发包、低价发包,以及违规占地用地、未批先建等问题。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砍伐林木等监督管理方面问题。

资产管理方面。以权谋私、监守自盗、贪污侵占以及监管不力,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违规处置和交易集体资产,擅自发包、出租、售卖,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在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以及无偿占用集体资产从事营利活动,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等问题。


举报方式


市经管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728-6238294;

举报邮箱:
qianjiangjgj@sina.com

市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728-6243030

举报网址:

https://hubei.12388.gov.cn/qianjiangshi/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举报要求


提倡实名举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实事求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