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史兆青在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潜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

忠诚履职  稳中求进

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潜江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48日)

我代表中共潜江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市委“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发展战略,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强力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王立山书记亲临潜江暗访调研,对潜江市委、市纪委监委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受全国人大委托,省人大调研组来潜调研监察体制改革。案件审理、巡察工作和区镇处“三合一”工作在全省交流发言。查办单个腐败案件涉案金额突破3000万元。扫黑除恶毁网打伞取得重大突破。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软、硬件设施全面换代升级,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全市上下党风政风向上向好,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践行“两个维护”的行动更加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人防领域腐败、违建别墅和“大棚房”等问题专项治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开展了19项专项整治。坚持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从政治根源分析问题,严查“七个有之”,坚决清除“两面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积极接受、配合省委巡视组巡视,自觉主动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探索开展同级监督。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更加主动。运用巡察、“大数据”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手段,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查处扶贫领域问题64个。11人因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被追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汇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腐败案件,坚决清除金融领域蛀虫,挽回损失、消除腐败,形成震慑。严格执行“鄂纪励十二条”和“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为7名党员干部提出从轻、减轻处理意见,为1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更加深入。实现党政机关、国企、高校派驻监督,村(居)监察监督全覆盖。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探索从市纪委监委机关向3个乡镇选派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用好“两把尺子”,一体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作风建设“金色名片”更加亮丽。把重要时间节点当“考点”,把隐形变异问题当“重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查严处,共查处问题58个,处理8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0个,处理1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7人。围绕基层减负开展监督检查,全市性会议下降37.4%,三大类文件印发减少37.5%,监督检查事项减少65.38%。坚持松绑不松劲、减负不减责,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更加巩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以豁出去的果敢精神和坚定态度惩贪治腐,全年立案552人、结案513人,处分497人。先后留置了汉口监狱原党委书记、原监狱长王洪鹰,湖北联投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罗侃,市自来水公司原党委书记、原经理陈绪荣,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原副局长谢卫国,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原大队长邓磊,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副庭长王永成等15人,在全市形成强大震慑。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置580人次,占比达85.2%,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筑牢全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完成对5个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对各区镇处开展扶贫领域巡察“回头看”,对市汇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点穴式”巡察。全年发现并反馈问题226个,清退违规资金454.07万元,督促追缴异地建设费639.38万元。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更加过硬。扎实开展全员培训,12名同志抽调到中央纪委、省纪委跟班锻炼,队伍能力得到提升,斗争本领更强。2名同志被省纪委评为“执纪执法业务能手”,在机关评选15名“岗位之星”,主动作为、争先进位的氛围更浓。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2名,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内部监督管理更严。

2019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成绩意味着过去,问题更需正视和解决。

从全市来看,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遏增量、减存量任务依然繁重,容不得半点麻痹和盲目乐观;少数党组织还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少数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四风”问题树倒根在,特别是隐形变异问题屡禁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啃噬着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从纪检监察工作来看,也还存在一些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能力不强,不善于从政治角度看待问题、审视问题、发现问题,不善于从政治立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履行监督首责还不够,有的干部还存在不会、不敢、不愿监督的问题;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乡镇纪委书记“三转”不够彻底,制度化、规范化还有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需要持续不断自我加压充电。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主动“对号入座”,深入查析原因,举一反三,立改彻改。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和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积极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民战“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两个维护”铸入灵魂,见诸行动

坚持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监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作为第一着力点,落细落实。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综合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市纪委常委会议、支部主题党日等平台,通过组织专题培训、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永恒课题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课题。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对照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在湖北考察系列讲话精神,边学习、边实践、边思考、边总结,真抓实干,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将政治监督寓于日常。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逐项梳理,建立清单台账,定期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巡察等各项工作之中,从政治和大局的角度审视问题,发现和纠正偏差。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查“七个有之”,严防“两面人”,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三)协助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抓早抓小抓细,推动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失职失责者严肃追责问责。用好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各地各单位整改问题、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建立廉政审查工作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廉政关口,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围绕群众信访、腐败问题、干部作风等方面精准分析评价各地政治生态状况,及时向市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为市委当好参谋助手。

二、把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作为第一要务

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我市发展大局,贴身监督、跟进检查,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一)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紧盯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紧盯扶贫资金安全、项目安全,运用“大数据”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抓好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立行立改、深度整改。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准确研判、分析疫情对我市脱贫攻坚的影响,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对已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加快处置、核查,对新发现的线索即收即办、即转即核、即结即处。严格落实损害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规定,从严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加强政府债务和市属国有企业负债经营风险的监督检查,严防发生债务风险。

(二)优化营商环境。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市委“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战略布局加强监督检查。以民生领域和窗口行业为重点,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六稳”工作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黄金25条、优化营商环境26条、支持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等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合法权益,严肃查办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冷硬横推等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营活动行为,持续为市委“一号工程”营造良好环境。

(三)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在鼓励保护依法检举举报的同时,对错告诬告陷害行为,区分不同情形实施责任追究。要旗帜鲜明亮明态度,谁搞诬告陷害,谁就必须付出沉重代价,为受到错告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理直气壮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教育和回访,对真心改正并干出实绩的干部,支持重用乃至提拔使用。

三、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坚持深化改革不止步,持续完善监督格局,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推动双重领导机制落细落实。坚持“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发力。着力发挥双重领导和合署办公体制优势,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工作机制,做实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认真落实对区镇处纪委干部选拔任用和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选拔任用、查办腐败案件工作和日常考核“三为主一报告”的领导工作机制。

(二)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紧紧抓住队伍、管理、保障三个方面持续发力,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深入推进从市纪委监委向区镇处选派纪委书记试点工作。推进区镇处纪委、派出监察室专职专责,不得再兼职分管其他党政工作乃至招商引资、综治维稳等事务,要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场所建设、经费保障,探索发挥区镇处纪委兼职委员和村(社区)“三合一”队伍作用的有效途径。

(三)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党章党规与《宪法》《监察法》协同衔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防止工作随意、用权任性,严防发生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健全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工作联系协作机制,健全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机制,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合力。

(四)努力提升执纪执法办案质量、效果。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矩意识,努力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文明案、示范案,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禁人为上线拔高,严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程序公正优先。坚持证据至上,靠证据说话。坚持文明、谦抑、安全办案,对审查调查对象以同志对待,尊重人格,保障合法权益,落细落实安全措施,守牢办案安全底线。坚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政策,对主动投案、坦白交代、检举立功的,都要兑现政策,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予刑事追究。要根据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开展“精准监督执纪执法问责质量效率年”活动,把握好执纪执法办案的度。要树立违纪违法办案就是违纪违法的理念,坚决防止冤假错案、证据瑕疵案和出现办案安全问题。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向高科技要战斗力、执行力,要高效率、高质量,为执纪执法监督问题插上信息化、科技化翅膀。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探索完善监督体系,补齐监督短板。发挥监督的协助引导功能,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种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

(一)要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各级党委班子和主职干部的监督,紧盯重点事、重点岗位、重点问题,传递压力朝前推,一级抓一级,把少数人的自觉转化为多数人的自觉,把领导干部的压力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压力。严格落实市委同级监督实施办法,探索创新监督方法,为全省开展同级监督贡献潜江经验。

(二)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领域、行业及其重点部位开展监督,聚焦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资源开发、金融信贷证券、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出借、医疗医药管理采购、政府采购、教育民生等领域和行业开展监督,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升监督效果。

(三)要紧盯基层“小微权力”。督促区镇处党委政府推进站所、村(居)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和规范集体“三资”监管,做好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把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做实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下大力气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腐败。

五、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坚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把正风肃纪推向纵深,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为气质、融入血液。

(一)坚持严字当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韧劲和恒心。发扬斗争精神,强化教育提醒,加强监督检查,既要盯住公款旅游、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等常规问题,又要盯住收送电子红包,化整为零、小操小办,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越往后处理越严,做到寸步不让,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二)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从源头刹住享乐奢靡,督促并会同财务、审计、税务、银监等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典型问题,并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不断净化风气,推动化风成俗。聚焦新情况、研究新特点,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多发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新举措,建立新制度,形成纠治“四风”的长效机制。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培育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的新风正气。

(三)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基层减负12条,持续巩固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成果,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和“套路”中解脱出来。对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查处。对信访举报处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尤其是漠视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不负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并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六、坚持“三不”一体推进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形成全党全社会齐抓共治的格局。基本思路、框架和要求是: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立法监督、政府廉洁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政部门履职尽责推进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监管、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廉洁自律并共同参与反腐、基层和行业党组织及群众自治组织廉洁自律并共同参与反腐,党内监督和各类监督紧密协同。既各尽其责,又齐抓共治,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决定性胜利,进而实现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一)始终保持高压震慑,为“不能”和“不想”夯实基础。“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牢牢抓住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打破退休就进“保险箱”的幻想,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做到除恶务尽、斩草除根。以惩治的高压,增强制度的刚性,打牢“不能”的基础,构建“不想”的预期。

(二)建章立制堵漏洞,为“不敢”和“不想”提供保障。注重以案促改,针对查办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地方、部门党组(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彻底整改、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督管理,扎紧织密权力制度笼子,持续巩固“不敢”,为实现“不想”提供保障。

(三)筑牢思想防线,为“不敢”和“不能”巩固成效。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由小过错演化成严重违纪违法乃至“阶下囚”。扎实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加强“以案五说”: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知敬畏、知镜鉴,从“不敢腐”升化为“不想腐”。深度挖掘我市花鼓戏、皮影戏、红色革命等文化资源,正面引导、以文化人,打造潜江特色的廉政品牌,营造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持续强化“不想”的自觉,使“不敢”长期深化,使“不能”形成常态。

七、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加强基层巡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精准把握巡察工作定位。进一步突出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体现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好巡察政治“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深度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紧盯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发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高质量推进八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开展对村一级巡察整改“回头看”,巩固拓展“巡镇带村”成效。开展对24个市直部门常规巡察。灵活运用专项、机动、点穴等多种方式,持续巩固巡察成果。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以巡察推动巡视问题整改,扩大巡视成果运用覆盖面。要做好巡察与审计、执法、信访、宣传、政法等工作的协调联动,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三)写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发现问题而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要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两个责任”,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职责,建立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的督查督办机制,以真整改助推被巡察单位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对“只照单全收,不照单全改”“新官不理旧账”、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八、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一)要做到政治过硬。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面对各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都要毫不妥协,勇当战士不当绅士,甘做愚公不做智叟,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要优化队伍结构。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的导向,立足岗位合理交流使用干部。一方面,加大选拔调配、干部交流力度,通盘考虑干部成长路径和培养使用意图,打通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和乡镇等不同板块以及纪检监察系统内外的干部使用通道。另一方面,以能力实绩为尺,让那些在吃劲岗位、重要岗位、艰苦岗位经受磨炼、表现优秀的干部脱颖而出。要全方位、多渠道掌握干部的“活情况”,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考验、急难险重任务中,精准识别干部。同时,着眼党的干部队伍“大池子”,通过外部人才引进,选调一批懂党建、法律、财经、金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人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三)要加强全员培训。把全员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建立常规轮训、专题培训、岗位实训、上级调训的“四训合一”模式。组织干部既学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又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提升队伍理论水平做到纪法皆通;积极争取到中央纪委、省纪委跟班学习锻炼的机会,把干部“送出去”培养,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在培训设置上增强针对性,培训方式上突出灵活性,加大案例式、研讨式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考核测试常态化,练就纪检监察干部基本功,打牢履职基础。

(四)要坚持严管厚爱。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和“十一不得”工作要求。按照分级监督管理原则,建立个人廉洁档案填报制度,并进行全方位复查审核。层层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和学习生活情况。落实落细关心关爱措施,为受到诬告陷害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坚持刀刃向内,对压案不查、查小放大、跑风漏气、说情抹案,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从严惩处,下决心清除“害群之马”。

同志们,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刚刚过去的第一季度,我们遭遇了新型冠状病毒的袭击,打了一场防“疫”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虽然取得了重大成果,但要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压力很大,任务很重。加之今年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每一项具体工作,每一个奋斗目标,都离不开坚强的纪法监督保障。

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坚守初心、践行使命,忠诚履职、负重致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努力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把错过的机会找回来、把造成的损失补回来,扎实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潜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